- 法规标题: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廊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廊坊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八届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条
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廊坊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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