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8日文书字号:发改低空〔2026〕123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1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改低空〔2026〕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各金融监管局,民航各地区管理局:
低空保险是以保障低空飞行活动为核心,为低空航空器制造与运营、低空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类专业化服务等提供风险保障的保险,对构建低空安全管理体系、夯实低空经济安全发展基础、促进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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