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船、渔民、渔获进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30日文书字号:琼府办〔2025〕42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船、渔民、渔获进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琼府办〔2025〕42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船、渔民、渔获进出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自由贸易港渔船、渔民、渔获进出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维护渔船航行、停泊、作业秩序,规范渔船、渔民、渔获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海南自由贸易港反走私条例(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海南自由贸易港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渔船、渔民、渔获进出海南自由贸易港的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渔船,是指从事渔业有关活动的船舶,包括海洋捕捞渔船、海洋捕捞辅助船、海洋休闲渔船和实行过渡期管理的村(居)民家庭自用船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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