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6年02月06日文书字号:国卫办食品发〔2026〕2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2月06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国卫办食品发〔202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相关工作,我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相关职责和工作流程,保障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有序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和现场卫生处理工作。
第三条
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是利用流行病学方法调查食品安全事故有关因素,查明事故波及范围、健康危害程度、病因食品和可能的发生原因,提出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建议,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流行病学依据。事故流行病学调查包括病例和风险人群调查、食品卫生学调查和实验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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