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无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7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 制定机构:亳州市农业农村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无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47号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巩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一直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以提高粮食产能为目标,着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不断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持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推动乡村振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十二五”以来,通过国土资源、发改、农业、水利、农发等部门共同努力,建成高标准农田780.4万亩,根据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我市现有耕地面积892.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成面积占耕地面积的87.5%,建成率居全省第二位。尤其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高标准农田建设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统一规划布局,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组织实施,统一验收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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