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水利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2日文书字号:豫人社函〔2024〕140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12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推荐评选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
豫人社函〔2024〕140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人事部)、水利局,厅属各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调动广大水利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决把党的二十大相关部署落到实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水利部关于开展全国水利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4〕6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先进集体推荐范围:全省水利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县(处)级(含)以下单位(部门)、有关水利社会组织、基层组织。
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全省水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有关水利社会组织、基层组织的县(处)级(含)以下在职干部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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