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6日文书字号:桂建标〔2024〕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桂建标〔2024〕4号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要求,根据我厅《关于征集2024年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通知》安排,经组织项目申报、材料审查、专家评估论证及立项答辩等程序,我厅批准33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列入2024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标准主编单位认真组织技术人员开展标准制(修)订工作,确保标准编制质量,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
附件:2024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附件:2024年度全区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表
序号
标准项目名称
标准性质
制定或修订
标准起草单位
1
《城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