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08日文书字号:粤办函〔2024〕249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工作验收结果的通知
粤办函〔2024〕249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2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挂牌督办第十五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及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通知》(粤办函[2023]33号),明确对全省第十五批9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和21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挂牌督办;同时,第十四批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中,广州市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门诊楼、外科楼)、中山市晟文商贸有限公司、揭阳市永胜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3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不符合摘牌标准,继续挂牌整改。...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