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1日文书字号:青政办〔2024〕2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政办〔2024〕24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益和效率,保证工程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公路、水利、市政等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活动(统称工程建设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程总承包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采购,依法必须招标的,适用本办法。部门规章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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