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25日文书字号:晋政办发〔2024〕40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晋政办发〔2024〕4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贯彻落实《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打造区域创新引领驱动平台,推动科技成果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现就晋创谷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制定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的决策部署,围绕各市产业转型和数字转型,集聚科技创新资源,创新体制机制,整合创新要素,促进“四链”融合,实现产学研贯通,聚焦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和应用场景建设,集聚和引进高校院所、创新型企业等优质创新...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