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传染病疫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30日文书字号:国疾控监测发〔2025〕11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7月30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家疾控局关于印发传染病疫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疾控监测发〔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
为规范开展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我局制定了《传染病疫情预警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防范和化解传染病疫情风险,预防传染病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危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传染病疫情预警(以下简称预警)的形成、传递、应答和反馈。预警情形包括法定传染病、新发传染病、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以及其他重点传染病等引发或可能引发的公共卫生风险,需要提醒可能受影响人群、相关部门或机构提前采取一定的防范准备措施。
第三条
传染病疫情预警工作遵循生命至上、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及时预警、行动导向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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