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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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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
  • 制定机构:北京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14日文书字号:京政发〔2025〕19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7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禁止放飞、升放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的通告
京政发〔2025〕19号


为确保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纪念活动有关飞行活动的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自2025年7月16日零时起至2025年9月3日24时止,将东城、西城、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通州、昌平、门头沟等9个区的行政区域设置为净空限制区,除为纪念活动筹办组织的相关飞行活动以及和平鸽、气球等专项放飞活动外,禁止升放任何影响飞行安全的物体,分段限制放飞鸟类。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通州区养殖鸽子等鸟类动物,自2025年7月16日零时起至9月3日24时止,每日6时至17时必须进行圈养,禁止放飞;在其他8个区养殖鸽子等鸟类动物,自2025年8月15日零时起至9月3日24时止,每日6时至16时必须进行圈养,禁止放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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