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杭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5年09月04日文书字号:杭政函〔2025〕81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办法的通知
杭政函〔2025〕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杭州市企业名称预防性保护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为加大我市企业名称合法权益保护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一)本办法所称的预防性保护,是指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登记的有一定影响且易被他人擅自使用、误导公众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下同),市市场监管局采取纳入企业名称禁限用管理的方式,予以预先保护的行政行为。市市场监管局依职权主动实施预防性保护,或者经申请或建议实施预防性保护的,适用本办法。
(二)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是指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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