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文书字号:津政办规〔2025〕8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6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津政办规〔2025〕8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健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教职工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不包括成人中等专业学校)的安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学校安全,包括学校以及学校组织校外活动中的学生和教职工生命健康安全、财产安全,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安全管理内容主要包括治安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校舍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危险品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学生欺凌防治和应对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故等安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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