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文书字号:工信部通装函〔2025〕294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07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信部通装函〔2025〕294号
各乘用车企业:
为适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需要,根据《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质检总局令 第44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53号)、《关于修改〈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的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64号)等规定,现就2026—2027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和新能源汽车积分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6年度、2027年度的新能源汽车积分比例要求分别为48%和58%。
二、对核算年度生产量2000辆以下并且生产、研发和运营保持独立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进口量2000辆以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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