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
- 制定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8日文书字号:2025年第44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1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调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限量要求与检测方法适用标准的公告
2025年第44号
GB/T 26572-2011《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及其第1号修改单、GB 26572-2025《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等有关国家标准已发布。
为确保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工作有序实施,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应依据GB/T 26572-2011或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7月31日,应依据GB/T 26572-2011及其第1号修改单或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2027年8月1日起,应依据GB 26572-2025开展合格评定活动。
二、2026年1月1日起,已依据GB/T 26572-2011完成合格评定活动且继续出厂、进口的产品,应...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