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拟新建11项国家计量基准和变更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指标的公示
- 制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01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拟新建11项国家计量基准和变更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指标的公示
为加强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市场监管总局拟批准新建“β辐射组织吸收剂量基准装置”等11项国家计量基准,以及变更“2πα、2πβ粒子发射率副基准装置”1项国家计量基准技术指标,现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可实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量值处 邮编:100088。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lzc@◑◑◑.◑◑◑.cn。
附件:1.拟新建的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2.拟变更的国家计量基准技术指标对照表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