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 制定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31日文书字号:〔2025〕第11号
  • 生效日期:2026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查看 〔2025〕第11号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已经2025年10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第14次行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现予公布,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查看 2025年10月31日
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遏制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境内设立的下列机构,履行本办法规定的金融机构反洗钱义务: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村镇银行;

(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三)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四)信托公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理财公司;

(五)非银行支付机构;

(六)中国人民银行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第三条

金融机构应当勤勉尽责,遵循“了解你的客户”的原则,识别并采取合理措施核实客户及其受益所有人身份,根据客户特征和交易活动的性质、风险状况,采取相应的尽职调查措施。在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持续关注并评估客户整体状况及交易情况,了解客户的洗钱、恐怖融资风险。涉及较高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强化尽职调查措施,必要时可以采取与风险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涉及较低洗钱、恐怖融资风险的,根据情形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