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中...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5日文书字号:国卫妇幼发〔2025〕21号
- 生效日期:2025年12月2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关于印发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
国卫妇幼发〔2025〕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局)、财政厅(局)、广播电视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体育行政部门、中医药局、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妇联、残联: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有关要求,进一步推动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加强儿童青少年肥胖、近视、心理行为异常、脊柱弯曲异常和龋齿等防治,促进儿童青少年体重、视力、心理、骨骼、口腔健康,不断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3部门联合制定了《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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