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6日文书字号:青政办〔2021〕109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青政办〔2021〕10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青海省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加快发展农村寄递物流,进一步便利农产品出村进城、消费品下乡进村,是推进乡村振兴、增加农民收入、释放农村内需潜力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精神,加快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现结合省情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夯实农村寄递物流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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