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水利厅、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04日文书字号:青发改价格〔2019〕654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0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青海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发改价格〔2019〕654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青海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

青海省水利厅

青海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1月4日


青海省农业用水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农业用水价格管理,维护供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农业节水,保障农田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2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青海省境内实行政府定价的农业用水价格的核定。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