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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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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1月29日文书字号:辽教发〔20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1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
辽教发〔2022〕3号


各市教育局、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属中小学校,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

按照《教育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度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及2017年、2018年示范学校复核工作,促进学校国防教育深入开展,现就落实有关通知要求明确如下:

一、充分认清重要意义。开展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增强学生国防观念的重要途径,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具体举措,是提高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落实质量的有力抓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省军区系统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防意识,充分认清创建示范学校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军地资源,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做好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二、认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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