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5日文书字号:晋教〔2021〕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2月05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教〔2021〕1号


各市教育局、市委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1号)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引导更多青年人才投身我省基层农业农村事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教育厅

******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2月5日


附件:公费农科生教育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知农爱农兴农强农的新型人才,坚持依法治教,按照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要求,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公费农科生教育是指山西省属农业院校面向涉农专业本科生实行的,由省级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补助标准动态调整)的农科生培养管理制度。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