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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督办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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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督办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12日文书字号:安委办函〔2022〕7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12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重点督办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的通知
安委办函〔2022〕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3月以来,各地紧盯住宿人员达到10人特别是3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及集中连片地区,重点针对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防火分隔不到位、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封堵逃生出口、违规设置冷库等6类突出隐患,分级分类开展排查整治。截至8月底,全国共排查住宿人员10人以上的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99.7万栋,其中30人以上的21.5万栋,存在6类突出隐患的67.4万栋;排查梳理出村(居)民自建房集中连片地区9257个。

为深化自建房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加强警示推动,经研究,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在各地排查上报的基础上,确定对31个消防安全问题突出的村(居)民自建房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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