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正确执行案件管辖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化解行政纠纷作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 制定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1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正确执行案件管辖制度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化解行政纠纷作用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0年2月11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3次会议讨论通过 湘高法发[2020]5号)
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实施以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化解了大量的行政争议,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彰显。但实践中也存在由于没有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规定的行政案件管辖制度,导致一些应当或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审理更有利于纠纷解决的行政案件成为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案件,影响了行政争议的及时有效解决。
基层人民法院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第一线,离人民群众最近,更容易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中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按照“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的工作要求,行政审判应当更加充分发挥基层人民法院的作用。为正确执行行政案件管辖制度,提高办案质量,切实将行政纠纷化解在基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行政审判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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