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15年09月30日文书字号:粤检发研字〔2015〕53号
- 生效日期:2015年09月30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粤检发研字〔2015〕5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广州南沙区、深圳南山区、珠海横琴区检察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已于2015年9粤28日经省院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明确我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提升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水平和实效,促进改革开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广东自贸试验区建设需要和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大局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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