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6月21日效力级别:公报报告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履行教育职责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7年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意见的函》(国教督办函〔2019〕13号)已收悉,我区高度重视,自治区主要领导作出批示,专门安排部署整改工作,责成教育厅牵头抓好整改落实,要求我区各地(市)行署(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部门,针对我区存在的“未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特殊教育资源教室建设不足、高中阶段职业教育招生比例低、高职院校分类招考工作未有效推进、教育督导专业化程度不高、教育信息化发展滞后”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照单全收,深入剖析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逐条认真整改,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现将我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未制定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标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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