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恢复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通告
- 制定机构:山西省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4月0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4月0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恢复诉讼服务、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复工复产工作的要求,深入落实省委、市委和省高院安排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诉讼服务、审判执行工作,切实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的诉讼权益,结合我市疫情防控最新形势和我院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于4月7日起全面恢复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和审判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优化诉讼服务。
(一)凡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项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自觉遵守来诉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及相关规定。
(二)请在进入诉讼服务中心时,自觉佩戴口罩,如需现场提交相关材料,请佩戴一次性手套,服从工作人员指引,与他人保持至少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自觉耐心排队等候,不喧哗、不吵闹、不聚集。
(三)请主动出示身份证件和健康码,配合安检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等工作。
(四)建议大家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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