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企业重整申请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文书字号:湘高法〔2020〕69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5月19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办理企业重整申请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
(湘高法〔2020〕69号)
全省各级人民法院:
省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了《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企业重整申请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我院。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企业重整申请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
(2020年3月23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正确适用企业重整相关法律规定,规范企业重整的申请和审查工作,提升审判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全国法院破产审判工作会议纪要《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规定,结合我省破产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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