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2日文书字号:云发改党组〔2020〕191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02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印发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规定的通知
云发改党组〔2020〕191号
各基层党组织:
经2020年11月29日第67次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示范作用,切实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结合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发展改革委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党员领导干部,包括委党组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所属处室(单位)领导班子中的党员领导干部。
第三条
双重组织生活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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