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的公告
- 制定机构: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01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管辖的公告
自《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工作方案》(2015年)实施以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和能力稳步提升,充分保护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对鼓励创新、激励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完善贵州法院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机制,结合贵州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经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对本省知识产权一审民事、行政案件集中管辖予以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贵阳市、六盘水市、安顺市、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二、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遵义市、毕节市、铜仁市、黔东南州、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辖区内的知识产权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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