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5日文书字号:云财规〔2020〕4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1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云财规〔2020〕4号
各州(市)财政局、科技局、科协、社科联,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动我省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科协、省社科联对《云南省省级科学技术普及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制定了《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云南省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科学普及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科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推动我省科学技术和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云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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