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 制定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22日文书字号:深证上〔2021〕54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6月22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1〕541号
各市场参与人:
为完善创业板试点注册制下并购重组审核机制,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进一步做好与转板上市相关规则的衔接,本所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所于2020年6月12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深证上〔2020〕504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
2.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的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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