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2023年上半年上期综合业务平台结算资金存款活期利率的通知
- 制定机构:上海期货交易所
-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12日文书字号:上期发〔2022〕38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12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发布2023年上半年上期综合业务平台结算资金存款活期利率的通知
上期发〔2022〕383号
各交易商及指定交割仓库:
根据平台于2020年10月30日发布的《关于上期综合业务平台调整结算资金存款活期利率的通知》,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6月20日上期综合业务平台结算资金存款活期利率为1.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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