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鞍山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做好“八.-”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鞍山军分区政治部
- 发布日期:2003年07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3年07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鞍山市委办公厅、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鞍山军分区政治部关于做好“八.-”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驻鞍各部队,各人民团体:
在“八·一”建军节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以实际行动庆祝建军76周年和纪念延安双拥运动60周年,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军民关系,现就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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