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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全区先进妇联组织优秀妇联干部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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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全区先进妇联组织优秀妇联干部的决定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10年06月1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0年06月11日效力级别:党群机构文件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表彰全区先进妇联组织优秀妇联干部的决定


伴随着西藏经济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 在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全国妇联的关心指导下,全区各级妇联组织和广大妇女工作者紧紧围绕区党委的中心任务,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己任,服从服务于全区工作大局,面向广大妇女群众,立足基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西藏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在促进妇女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涌现出一大批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团结凝聚广大妇女,为建设社会主义新西藏再立新功,值此庆祝西藏自治区妇联成立50周年之际,自治区妇联决定,授予拉萨市堆龙德庆县妇联等80个妇联组织全区先进妇联组织称号;授予格珍同志等100名妇联干部全区优秀妇联干部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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