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政部、商务部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18日文书字号:国市监注发〔2025〕75号
- 生效日期:2025年08月1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部门关于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国市监注发〔2025〕75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多措并举精准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的重点任务,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提升个体工商户发展质量,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开展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聚力赋能、个个精彩。
二、活动时间
2025年9月。
三、重点内容
各地区相关部门参照《第四届“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主要活动》(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工作实际,着重围绕以下5个方面开展“服务月”各项活动。
(一)聚焦政策落实。把推动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措施作为“服务月”活动的重点,着力推动《民营经济促进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规定》《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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