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构:甘肃省天水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0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03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天水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工作的公告
(2020年2月3日)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过程中人员流动及接访过程中的等待、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来访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高检院、省检察院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控安排,即日起,天水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接待室暂时关闭。关闭期间以来信、网络、电话方式接待群众信访。接待室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群众如有诉求向我院反映,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1.邮寄:疫情防控期间,如需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材料的,可通过邮寄方式寄至天水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地址:天水市秦州区春风路,邮编:741000。
2.登录网络:群众如需选择网络信访可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诉求操作,并附相关材料。也可在手机上下载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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