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重要目标安全控制区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1日文书字号:渝府办发〔2022〕3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11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重庆警备区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重要目标安全控制区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2〕3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重要目标安全控制区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已经市政府、重庆警备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重要目标安全控制区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加强和规范全市重要目标安全控制区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重要目标安全控制区内建设项目在规划、选址、建设及转让、租赁等环节中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重要目标,是指被确定为重点要害单位的党政机关、军事单位、国防科研和军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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