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1日文书字号:九府办字〔2022〕118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办字〔2022〕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8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为健全我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不断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根据《******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发〔202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2〕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精准确定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制度公平覆盖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困难群众(职工和城乡居民),根据救助对象类别实施分类救助。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以下四个类别人员:
一类人员:特困人员,孤儿...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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