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巫山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9日文书字号:巫山府发(2012)22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2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巫山府发(2012)2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渝办发〔2010〕150号)精神,由县政府法制办牵头,在《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停止适用或废止的政策和文件的通知》(巫山府发〔2001〕130号)和《巫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巫山府发〔2010〕62号)基础上,对2011年12月31日以前县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编制了《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经县政府第6次常务会审定,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巫山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巫山县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附件1:巫山县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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