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
- 制定机构: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25日文书字号:阜政办发〔2020〕12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6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
阜政办发〔2020〕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金融环境的意见,为加快打造全市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的金融营商环境,切实增强金融活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现就优化我市金融环境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推进金融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和促进新时期阜新转型振兴发展,以优化金融机构经营发展环境和实体经济融资服务环境为主线,促进经济与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助推阜新全面转型振兴。
(二)总体目标。通过持续深化金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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