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镇江市润州区瑞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批复前公示
- 制定机构: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2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2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镇江市润州区瑞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建批复前公示
镇江市润州区瑞源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拟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镇江市润源电气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持股30%;吴丽霞出资1300万元,持股26%;李恽天出资950万元,持股19%;贾惠玲出资750万元,持股15%;蔡长春出资500万元,持股10%。)筹建申请于2023年1月11日经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审核合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情况反映,请拨打电话:025-83338089。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