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08日文书字号: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0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2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医疗保障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军队各有关大单位卫生管理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在总结“十三五”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工作基础上,国家中医药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制定了《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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