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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措施试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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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措施试点的通告
  • 制定机构: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03日文书字号:2024年第1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1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措施试点的通告
2024年第1号


为进一步提升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服务的便利化和满意度,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税总货劳发〔2022〕36号),按照《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2015年第41号)等规定,现决定在我市部分退税商店试点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便利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点服务方式

境外旅客在试点开展离境退税“即买即退”服务方式的退税商店(以下简称“试点商店”)购买退税物品并按规定开具发票、退税申请单后,旅客可于当天向该试点商店申请先行领取相当于退税物品实退增值税款的等额人民币现金。

二、试点商店

第一批试点退税商店为:重庆环金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世纪星光百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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