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 制定机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8日文书字号:豫人社发〔2023〕32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表彰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
豫人社发〔2023〕32号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金融局,航空港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审计局,“一卡通”厅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等七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指导意见》,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省委常委会和省政府领导“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和2023年度省重点民生实事为依托,全面加强“一卡通”管理,及时、精准、足额发放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受到基层群众的广泛好评,为推动惠民惠农政策落地见效、更好服务基本民生提供了坚实支撑。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我省“一卡通”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决定,授予郑州市财政局等50个集体“河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