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7日文书字号:芜政办〔2023〕6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1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
芜政办〔20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芜湖市重点研发创新平台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8日市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激发高校院所、企业、科技人才创新活力和动力,提升城市发展能级,聚焦全市十大新兴产业25个优势细分领域和未来产业建设研发创新平台,支撑“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和质量“双提升”计划,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点研发创新平台是指以支撑和引领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发展和未来产业先导示范的新型创新载体,主要包括市校共建平台、公共研发平台、企业研发平台。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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