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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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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27日文书字号:鲁发改高技〔2024〕132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2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鲁发改高技〔2024〕132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提升综合创新能力,强化关键共性技术供给,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依据《山东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我委拟组织开展2024年省工程研究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单位在本领域技术创新中具有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依托单位应为山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共建单位与其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具有密切协同性,且为非关联单位。

(二)申请单位具有高层次人才队伍、高水平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拥有完善的人才激励、成果转化等制度。

(三)拟申请省工程研究中心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科研场地面积应在2000平方米以上,科研仪器设备原值应在1000万元以上,固定研发人员应不少于50名。

(四)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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