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政银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作用的意见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政银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作用的意见
  • 制定机构: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9日文书字号:甘发改财金〔2021〕124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3月19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发挥政银常态化对接交流机制作用的意见
甘发改财金〔2021〕124号


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围绕解决项目建设缺资金、银行资金缺项目的信息不对称和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委于2020年3月,同在甘21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了常态化的政银工作对接交流机制(以下简称“机制”),形成了金融支持我省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工作合力。从“机制”运行一年来的实际情况看,服务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成效十分明显,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企业的普遍认可,也受到了各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普遍欢迎。为进一步发挥“机制”服务项目建设、服务实体经济的作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积极开展清单内项目银企对接

3月,我委召开了“机制”对接专题会议,向21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了有关工作情况,听取了相关意见建议,详细介绍了2021年的全省重点项目、省列重大项目、重... ...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