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
  • 制定机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
  • 发布日期:2014年06月17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6月17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意见(试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结合我市办理轻微刑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第一条

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是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遵循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第二条

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应当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严格依法原则。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各个环节的办案期限,但不能省略法定的办案程序。

(二)公正与效率相统一原则。在保证案件质量和程序合法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案期限,实现公正、高效办理轻微刑事案件。...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